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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揠苗助长”——骗补风波后反思工业机器人产业
新版“揠苗助长”——骗补风波后反思工业机器人产业
前车之鉴--新能源汽车骗补回顾
2009年,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共同启动"十城千辆"工程;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始于2010年,上海、长春、深圳、合肥、杭州5个城市启动补贴试点。
2012年,国务院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2013年~2015年,新一轮补贴继续,推广范围扩大到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补贴最高依然是每辆纯电动乘用车6万元。
2015年,国家和地方又重磅推出了针对新能源车的300多亿元补贴政策。
2015年初,《财经国家周刊》在《客车业的盛世危言》中报道指出,部分新能源客车患了"补贴依赖症"。
2015年8月,鉴于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骗补情况的严重性,19位院士向国务院联名上书,痛陈长期高额补贴不利于有效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
2015年11月26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简称"中机中心")发布通知称,中机中心将开展新能源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1月初,国家信息中心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表达了对新能源汽车"虚火"的公开质疑,怀疑新能源汽车销量与上牌量之间存在近一倍差距"数据黑洞"背后的骗补行为。
1月16日,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采访,经济观察报独家披露《消失的新能源车与庞大的骗补产业链》,新能源汽车骗补"潜规则"暴露。
1月21日,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宣布启动新能源汽车骗补清查,划定的重点调查区域是长三角地区,调查组选定了两个重点省份:浙江省和江苏省。
2月1日,检查工作启动,财政部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视频会议,首次披露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细节。财政部选择的清查方式是"全面清查",组织了全国35个专员办检查北京、上海、江苏等25个省市,工业机器人维修,覆盖2013年-2015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全部9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延伸至部分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2月、3月,发改委连续两次发布专项组在各地进行骗补核查的进展;
3月10日,比亚迪汽车南京尚迪店总经理刘某跳楼自杀,留下遗书称自杀与新能源骗补有关。半个月后,苏州金龙总经理去世,同样有消息传出其死因可能是骗补调查压力。但这两个消息均遭到企业否认。
3月21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某论坛上表示,已发现一些企业存在新能源车骗补行为,下一步政府将对这些企业严肃处理,而对已经下发的补贴,如果存在骗补行为,要"扣回来"。
3月25日,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做题为"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的报道,首次公开国家相关部门调查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的现场。
4月6日,工信部某权威人士透露,此前由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手启动并执行的新能源骗补调查行动,已经悄然升级,国务院已经亲自牵头调查。
4月下旬,由国务院督查组牵头的第二轮实地核查启动,调查内容扩展到取消地方保护政策、充电设施建设等多方面。
4月底,消息传来,中机中心决定把2016年发布的1~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全部重审,第4批的车型也退回重审。新能源骗补影响快速扩大,业界开始意识到中央坚决彻查骗补、全面规范行业秩序的决心。"
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声明,"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骗补核查,现场核查已经完成,目前处于会审阶段"。
7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督查报告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惩处骗补行为并完善相关制度。
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西安主持召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参会,列席者为来自国务院以及包括央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国资委等在内10个部委的官员,28个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省市自治区的官员也到场,同时会场上出现的还有比亚迪、郑州宇通客车等新能源主流车企的高层代表,会上公布了一些骗补手段,涉及金额等,但没公布企业名单。
9月8日,财政部通报了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对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及河南少林5个骗补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当天下午,一份更详细的名单在各个圈子内流传,该名单提到了20家涉及骗补的整车企业,以及89家涉及新能源车辆闲置情况的企业。至8日晚间,一份号称更完整版的"骗补名单"也浮出水面,按照该名单,被调查的93家企业中有72家企业存在骗补和违规谋补行为,涉及补贴资金92.7亿。
政策+补贴--工业机器人产业刺激不亚于新能源汽车产业
首先,国家及各地区相继出台了支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政策:
其次,在鼓励政策之余,各地拿出了真金白银支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工业机器人。
顺德:给予营业额、税收上规模企业以最高1000万不等的资金奖励,购买机器人的企业可以获得每台1万的奖励。
广州:对机器人使用企业补贴持续3年,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对于采购或租赁本市制造工业机器人整机的,按不高于整机售价或租赁费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万元/台。对于采购或租赁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的,按照不高于售价或租赁费的10%给予补贴,整套设备累积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套。对列入广州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集成应用示范的项目,按不高于采购本市智能制造装备工程款的10%给予应用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套。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仅可申请一项扶持补贴。
柳州:初步计划企业开发和购买机器人可按每台套投资额的20%-30%进行补贴。
深圳:自2014年起至2020年,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连续7年补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
东莞:2014-2016年,由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预算2亿元,资助企业利用先进自动化设备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对东莞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鞋业、化工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业领域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实现资金补贴,最高可以获得500万元。资助方式可分为拨贷联动、贷款贴息、设备租赁补助、事后奖励四种方式。其中,拨贷联动是最常见的补贴方式,由市经信局将项目推荐给经批准的银行,由银行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按照立项资助金额最低1∶1的比例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投入额。其中,立项资助金额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2%计算,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0万元。针对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东莞设置出高额的补贴,子锐机器人维修,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使用东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的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500万元。此外,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时,还有额外的奖励,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30%、20%和10%执行。
广东省:2016年4月18日将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的机器人发展专题资金约3.6亿元,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